呼伦贝尔学院各部门职责
党政办公室职责
党政办公室是学校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机构。
1.负责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准备、通知、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督查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2.负责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文件及综合性材料的撰写及归档等工作。
3.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4.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督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5.负责与地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6.负责信访工作。
7.负责学校档案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综合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编印学校大事记、年鉴。
9.负责学校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保管使用学校印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12.负责协调安排学校公务活动和接待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部职责
1.围绕学校党委的中心工作,做好组织保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2.负责学校科级以上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调整,负责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的考核、评定等具体工作。
3.负责干部监督和日常管理。
4.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5.落实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党内教育活动、组织活动。
6.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学校党校工作。
7.培训和发展党员,收取和管理党费,筹备党代会。负责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及表彰工作。
8.落实高校统一战线相关制度。
9.负责对全校民主党派、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联系、培训、组织活动。
10.贯彻落实民族宗教相关要求。
11.支持、爱护侨眷和归国留学人员。
12.加强组织部自身建设。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关于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
2.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3.负责校内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校园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宣传基调。
4.负责全校性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采集;指导、协助校内各单位开展新闻宣传工作。
5.负责《呼伦贝尔学校校报》和学生记者团的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形象标识使用与管理工作;负责校外人士来院举办社科理论讲座的审批备案工作。
7.负责对外宣传报道,承担新闻发言人的工作,制定并执行学校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等。
8.承担舆情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组织校内舆情工作队伍;开展各类思想情况调研活动。
9.负责大学文化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指导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综合协调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0.负责校内教职工中群众社团组织的管理与报批,指导其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11.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
12.负责全校普法工作。
13.负责校园网、微博、微信管理与维护工作。1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委(监审处)职责
一、纪检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订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4.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受理党组织、党员、群众在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建议。保障党的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6.对学校的招生、等级考试、升学考试、物资采购等工作进行监督。
7.抓好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工作。
8.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察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贯彻执行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并依法保护其行使职权。
2.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3.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纪的行为。
4.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保障被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5.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
6.组织对重点问题的监察工作。
7.组织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8.完成上级监察机关及校党委及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审计工作职责
1.对学校预算资金的收支计划及其执行结果进行审计监督。
2.负责学校中层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3.参与学校基建工程、大型维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的招(议)标活动以及市场调研、价格论证等工作。
4.对学校各独立核算部门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5.对学校各部门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6.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含基建、改建、扩建、修缮)实施送审工作。
7.对科研经费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审计。
8.国有资产清查及经营单位租赁、兼并、停业、破产清算;
9.承办上级审计部门和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文件精神,协助校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制定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定期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支持各部门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4.负责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5.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合理要求。
6.负责工会的组织工作,做好新会员的发展、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各级工会组织建设。
7.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8.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群众性文娱、体育以及帮扶送温暖等活动。
9.负责“教职工之家”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指导二级“教职工之家”的建设工作。
10.负责校级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组织评选工作。
11.负责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2.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职责
1.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青年思想政治教育。
2.根据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每学期(学年)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会和团干部工作会议。
3.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积极做好“推优”工作。
4.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团内“三会一课”的制度。
5.加强团的宣传阵地建设,开展团的宣传工作,举办校园文化活动。
6.组织开展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培养广大团员青年的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实践创新能力。
7.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8.帮助和指导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加强学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9.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利益,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10.认真做好教职工团的工作,引导青年教工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发挥作用。
11.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职责
1.根据上级人事管理的政策和要求,拟定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编制、岗位的核定、处级以下人员岗位分类分级聘任工作。
4.负责人才需求信息发布、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事调配转岗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聘、返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组织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各级专家、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工人技术等级的管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入职培训、业务培训、国内访问学习、学术进修、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请销假、绩效考核;负责处级以下人员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
8.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合同制用工工资、退休金标准管理,及社会、医疗保险缴纳标准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各种津补贴标准制定及抚恤金等费用的审批。
9.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信息资料收集、开发、管理、汇总上报等工作及人事档案的管理。
10.负责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和推荐。
11.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处务公开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校内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完善和实施工作。
3.负责编制学校年度综合预算及校内部门年度预算方案。
4.负责学校日常收支业务、基建会计、食堂、驾校和工会的会计核算以及校办产业的财务核算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5.负责编制学校年度财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分析工作。
6.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监督各项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7.负责收费管理工作,参与审议、核定校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经各级主管部门核准,做好收费项目的立项、公示和票据收发、核验及管理工作。
8.负责纳税申报工作,计算、统计相关纳税数据,填制各类报表,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工作。
9.负责发放各类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学生各类生活补贴、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补助等。
10.负责学校财会队伍建设,开展财会人员业务培训。
11.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保管、查询、移交,并按规定期限、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12.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及时登记、调整、清理固定资产和材料账目,做好资产的财务账务管理。
13.负责各项资金使用的成本核算、绩效管理。
14.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审核、会签校内各单位有关财务方面的报告、报表、协议和经济合同。
15.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建立和完善财务分析制度。
16.负责学校“一卡通”日常使用及账务处理工作。
1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财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8.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处务公开工作。
1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努力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
2.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相关教学和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
3.规划、组织、检查全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工作;负责申报新增或调整的专业和重点课程。
4.负责组织各专业制订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及有关教学文件,审核与落实教学任务。
5.负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6.负责组织安排全校各级各类考试工作。
7.指导有关教学单位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负责认定相关竞赛的指导教师工作量和获奖学生的学分。
8.负责全校学生的成绩、学籍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全校教学质量的检查与监控。
10.负责教师教学评价,完成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和认定工作。
11.负责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推荐、评审及奖励工作。
12.负责全校教室的调度及公共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13.负责全校的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的实践教学中心和实验室建设。
14.协助国资处做好全校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统计管理工作。
15.负责各类教学运行经费、教学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6.协助人事处做好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和提高工作,配合机关部门做好学风建设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7.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处务公开工作。
1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学技术处职责
1.编制全校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
2.拟定科技管理的有关政策文件、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3.组织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审查、中期检查及项目鉴定和结项工作。
4.配合学校财务处管理在正式备案且科研经费到位的各级、各类科技项目。
5.编制年度“呼伦贝尔学校科技计划”,“呼伦贝尔学校科技成果汇编”,负责各类相关科技项目文件、项目档案的立卷存档工作。
6.负责组织学校科技成果及项目奖励的申报、审查、公示、奖励兑现工作。
7.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学研等相关事宜的接洽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
8.配合学校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定中的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技著作的审查与认定工作。
9.负责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规划的申报和管理。负责校内科研机构的审批、评估等协调指导工作。
10.负责学校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主持遴选重点学科、特色学科。
11.完成学校学术委员会交办的学术道德建设方面的工作。
12.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处务公开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合作交流处职责
1.负责分析研究对外合作交流的可行性,做好学校对外合作交流政策、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做好信息的收集等工作。
2.负责学校与国内外合作单位的对接洽谈;合作协议的签订;合作项目的协调与服务;了解掌握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
3.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和措施,建立国内外合作教育的考核评价体系。
4.负责学校出访人员、公派和校际交流师生出国手续的审批、报批、办理、管理、护照办理及其行前教育和出国后总结汇报。
5.负责来校国内外合作单位的接待工作。
6.支持和协助学校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文化交流活动,负责申报审批、对外联络邀请、等工作。
协助相关部门对外国留学生和“赴俄留学培训基地”项目学生的招生工作,办理其学习审批及入学手续。
8.负责长短期外籍专家的引智工作,办理外籍专家的出入境及工作许可手续。
9.负责学校校友会的联络、组织、协调、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10.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对外合作交流的保密工作。
11.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处务公开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处职责
1.负责全校学生教育管理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并落实制定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的日常管理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各学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做好大型学生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
4.负责全校学生(包括留学生)的学风建设工作。
5.负责全校学生“减、免、缓、贷、奖、助、勤、帮”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6.负责学生奖惩工作,评审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做好学生违纪处理及跟踪教育。
7.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服务、管理及文化建设等工作。
8.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9.负责学生军训、国防教育、应征入伍等工作。
10.负责全校学生劳动实践及其他相关综合实践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全校红十字会管理工作。
12.负责大学生联合会及民兵应急营等学生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13.负责留学生和留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处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招生章程,制定招生、录取和新生报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内外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考务工作,负责制订留学生的招生计划。
3.负责做好招生录取方面的数据查询、统计分析和情况上报工作;落实新生入学后的复查工作。
4.负责制订年度就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就业派遣工作。
5.负责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6.做好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数据查询、就业率统计分析和情况上报工作。
7.制订学校创业工作方案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8.做好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的管理与建设工作。
9.遴选和管理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做好创业培训工作。
10.负责招生、就业和创业网站的建设及信息服务工作。
11.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处务公开工作。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处职责
1.负责全校教室、办公室、宿舍及其他房屋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维修及更换工作。
2.负责学校食堂的经营与管理工作,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的监管,保证食堂价格基本稳定,为师生提供优质用餐服务。
3.负责学校的能源工作;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的各项措施;负责学校水、电、暖、气等能源的统计和核算工作。
4.负责校园绿化和清洁卫生服务工作。
5.负责全校水、电、暖等物业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
6.负责校医院的管理,做好学生公费医疗保障和学校医疗服务工作。
7.负责学校后勤服务质量的监管,负责外教公寓日常管理。
8.负责后勤范围内大宗物品和采购工作,做好日常办公用品、日杂用品及维修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和发放。
9.负责拟定学校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的工作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学校校园的总体规划和报批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基建大修工程各个环节及过程的监管工作。
11.负责对基建大修工程的施工队伍、设备及材料等的选用工作。
12.负责建设项目年度专项的组织申报,检查、监督;基建大修工作计划和项目的执行落实情况。
13.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资料档案管理,负责学校办公行政用房和公共设施、道路工程等建设。
14.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处务公开工作。
1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资处职责
1.负责拟订学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学校各类资产信息的建账、建卡及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学校各类资产的产权登记、评估及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4.负责学校资产的调拨、转让、报废、报损、报失、回收及处置的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行政、教学、科研等部门的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集体采购、价格审定和验收、调配工作。
6.参与大型仪器设备配置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工作。
7.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的有偿使用和保值、增值,参与学校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
9.负责办理国有资产购置的政府采购手续、公告及招标采购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职责
1.负责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制定学校各类安全工作预案。
2.负责掌握学校安全稳定情况,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各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安全责任制和重点防范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并依据法规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4.负责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5.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学校国家安全工作。
6.负责全院消防设施管理,建立健全预案,宣传消防知识,组织扑救火灾,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大门的出入管理以及校园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
8.负责与校园警务室的协调,维护校园的安全秩序。
9.做好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基层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
10.协助公安部门管理集体户口,办理居民身份证,监管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11.负责学校的科技创安工作,做好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2.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处务公开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职责
1.负责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图书文献借阅、检索等服务。
2.负责制定图书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3.负责图书文献资源以及设施的采购规划,做好年度采购预算和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和管理工作。
4.负责文献信息资源的采购工作。
5.负责对文献资源进行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各类型文献资源的流通阅览工作。
7.负责图书馆服务手段的现代化、自动化和多样化。
8.负责开展文献信息检索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文化素养和信息意识以及获取信息和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9.负责开展参考咨询、特色数字资源建设、信息定题检索、专题服务等工作。
10.开展馆际协作,进行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等工作,促进馆际交流,实现资源共享。
11.积极参与图书馆界的学术活动,加强交流合作。
12.负责图书馆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报编辑部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报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出版计划。
2.负责网上投稿系统的正常运行。
3.做好期刊经费管理和审稿费、校对费的发放。
4.负责与有关业务部门、作者、读者和审稿专家的联系。
5.负责制定并不断完善编辑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6.参加校内外的学术活动和业务进修,开展有关专业和编辑工作等方面的科研活动。
7.定期召开编委会工作会议,根据各学科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学报编辑部提供学术信息。
8.负责编辑部资料档案室建设工作。
9.负责期刊电子数据的上传工作,按时向国家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送交样本。
10.负责开展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研究工作;负责《高教论坛》的编辑出版工作。
11.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处务公开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网络中心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数字化校园、校园网络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2.负责校园网络的规划,校园网络的运行管理和网络设备维护,校园网络系统服务的维护以及网络安全管理。
3.负责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为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服务。
4.负责电话网络的维护与管理。
5.负责学校标准化考场的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
6.负责校园一卡通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维护、卡务管理,以及和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7.负责校园网络信息化归口管理,包括相关专项的论证、评审、上报、管理和验收等。
8.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弱电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网络、通信、电视等系统建设、施工与维护的对内对外协调、材料归档等工作。
9.负责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10.负责校园通信网线(线缆)管理,协助主管部门维护校园线缆的安全使用。
11.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
12.负责全校网络用户的管理,网络技术咨询及培训工作。
13.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职责
1.负责制定继续教育、职业培训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各类成人招生、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负责教学站点的建设和招生工作,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成人教育学生的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学风建设、违纪处分、评奖评优、毕业资格审核等。
5.负责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的培训授课教师的聘任及队伍建设。
6.负责开展各类职业培训。
7.负责风驰驾校的招生、培训等工作。
8.负责书香宾馆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学校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9.负责本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级学院职责
1.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编制学院的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符合学院实际情况的相关制度。
3.负责学院的教学工作,做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等;负责日常的教学运行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的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工作,做好实验室、实习实训场馆的管理维护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4.负责学院的学科建设工作,根据发展规划做好学科设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工作。
5.负责学院的学术科研工作,指导教师开展科研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结题、成果申报等;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6.负责学院的学生工作,落实学生的学风建设、学业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违纪处分、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军训、评奖评优、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实践等工作。
7.负责学院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引进、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培训进修、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
8.负责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师生员工的意识形态、安全稳定、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9.负责学院的经费使用与管理工作,保证经费使用合理、规范、高效、安全。
10.负责学院的对外交流工作,开展与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学院外教日常及业务管理和留学生日常教育管理。
11.积极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培训工作,主动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12.负责学院的群团工作,做好分工会、二级教代会、团总支、学生会等群团工作。
13.负责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院务公开工作。
14.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