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呼伦贝尔学院教师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呼院字〔2024〕75号),经二级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联合考核,以下人员助教工作综合考核认定结果为合格,可以独立承担教学任务。其中,辅导员仅可讲授思政类课程。助教经历可作为认定教师资格时的教学经历,助教工作考核合格以后,任课教师须独立承担课程。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
姓名 |
所在部门 |
考核学院 |
最高学历、学位 |
入职时间 |
1 |
斯格尔 |
旅游地理与历史文化学院 |
旅游地理与历史文化学院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2025年7月 |
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