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呼伦贝尔学院教师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呼院字〔2024〕7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具体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我校承担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且合格。
(五)按照《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及方式的实施方案》考核合格。以下两种情况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1)按照《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及方式的实施方案》要求,实施高校教师资格教学基本素质培训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下简称“面试”)两项考核均合格。(须提供培训合格证和面试合格证,证书三年内有效)
(2)我校助教工作考核认定合格人员。详见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关于公布呼伦贝尔学院教师助教工作考核认定合格人员名单(2025年第一批、第二批)的通知》。此类人员视为教学基本素质培训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合格,不必提供相关材料。
(六)教学情况:近两年至少完成两学期与申请认定学科相关课程教学任务,且授课对象为专科以上学生;按照《呼伦贝尔学院教师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呼院字〔2024〕75号)的通知相关规定,完成不少于一学期与申请认定学科相关课程的助教工作,助教工作期间视为完成相应时长的教学任务。(助教工作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的,该学期教学工作量按照完成计算;助教工作评定为不合格的,该学期按照没有教学工作量核算。)
(七)申请人须在编在岗或已与学校签署两年以上劳动合同。
(八)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认定人员,上述认定条件(三)不做要求。
(九)2024年7月后,按照自治区“英才兴蒙”政策认定为六类及以上的人才,上述认定条件(六)不做要求。(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
三、认定流程、时间安排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报名。网报时间为2025年6月9日9:00至6月13日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呼伦贝尔学院”。操作流程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
(二)体检。申请人可在海拉尔区范围内(例如: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供近半年内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必须包含“传染病”、“精神病史”项目,体检表见附件7。
(三)材料初审。人事处于2025年6月13日至6月18日初审申请人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茁、地点:逸夫楼204室)
(四)材料要求。
1.申请认定任教学科名称详见附件6,选择目录中6位代码的专业名称,填写《教学情况审核表》等表格时须使用正确名称。
2.申请人需提交材料及要求详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目录及要求》(附件2),通过人事处审核后按要求扫描成PDF文件,申请材料保存在一个文件夹中(命名方式为“呼伦贝尔学院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xx部门-姓名-认定学科名称”),将需提交的材料扫描件按照表格中的顺序标注序号,人事处初审通过以后,将文件压缩,于2025年6月14日至6月18日期间按要求发送邮箱renshichu8892@163.com,申请人请认真阅读各项要求,按规定不要求提交的材料无需提交、重复提交,以免造成文件过大而造成邮件发送失败的情况。提交材料务必规范。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目录及要求
3.教学情况审核表
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
5.呼伦贝尔学院师德师风评价表
6.全国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一览表
7.呼伦贝尔学院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
2025年6月9日